石家庄新闻网 时间:2025-06-27 07:09:26 来源:河北日报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经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2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6月25日至7月19日分别对保定市、邯郸市开展第三轮第五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督察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重点问题,紧盯责任落实,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督察。
督察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及责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重大改革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环境污染防治、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美丽中国、美丽河北建设方面工作情况,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情况;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违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地、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开发建设、侵占河道、生态破坏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特别是建筑垃圾处理处置情况;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督察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严格遵守《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坚决防止“一刀切”“滥问责”行为,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记者马朝丽)
编辑: 贾聪 责任编辑:尚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