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闻网 时间:2025-11-18 06:40:54 来源:环境经济
2025年3月,河北石家庄西部山区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井陉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井陉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生态环境受损地及群众身边,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庭审现场,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群众旁听庭审。
这起看似普通的巡回审判,是石家庄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改革实践的一个生动缩影。两年来,石家庄人民法院以集中管辖与归口审理相结合的环境资源司法体制改革为抓手,不断探索集中管辖区域内司法联动机制,为筑牢太行山、滹沱河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改革破局:构建环境资源审判新格局
为了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重视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和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工作,多次对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专业化审判出台规范性文件,提供原则性指导意见。与其他案件相比,环境资源案件数量较少、地区分布不均,且案件专业性强、技术性问题多,环境资源案件审判需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因此,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势在必行。
2023年11月2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基层法院涉环境资源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的意见》。根据石家庄生态环境特色,即山脉、河流、地形地貌、人文历史等因素,在东部平原和西部山区各选一个法院作为集中管辖法院。东部选定栾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栾城法院)管辖栾城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赵县、晋州市、高邑县、元氏县等8个县(市、区);西部选定井陉法院管辖鹿泉区、桥西区、新华区、平山县、井陉县、井陉矿区、赞皇县等7个县(市、区)。自2024年1月1日起实行集中管辖改革。

2024年初,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分别在井陉法院、栾城法院组织召开由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参加的集中管辖推进会,就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立案审查、工作衔接等问题进行充分探讨,通过明确流程、统一标准,协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顺利开展。
2024年6月,栾城法院、井陉法院环境资源人民法庭分别揭牌成立,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逐步实现从“物理”聚合到“化学”融合的转变,达到“1+1+1>3”的效果。“归口审理解决了过去环境资源案件分散在不同审判庭、审理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而集中管辖则从制度设计上确保了环境资源审判的专业性和公正性。”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俊平介绍道。
聚焦主业:公正高效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在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中,石家庄人民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严厉惩处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行为。对于涉及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环境资源犯罪,更是做到全要素、全过程、全链条刑事惩治,涵盖危险废物的“排放、倾倒、处置”,野生动物资源的“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矿产资源的“采、运、销”等各个环节。
在环境资源民事审判中,全面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准确适用民法典绿色条款,落实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妥善审理各类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引导和支持民事主体采用绿色低碳的行为方式。
在环境资源行政审判中,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切实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特别是对于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关、停、并、转、罚等行政行为,坚持服务保障大局,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行政行为的时效性、连续性和系统性。
2024年,井陉法院新收环境资源案件25件,栾城法院新收环境资源案件98件。2025年1月至11月,井陉法院新收环境资源案件19件,栾城法院新收环境资源案件116件。
基地落成:保护黑鹳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
黑鹳,被誉为“鸟中大熊猫”,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绵蔓河凭借其独特的湿地生态系统,成为黑鹳等珍稀鸟类的重要栖息地。然而,受不法利益驱使,非法猎捕鸟类等野生动物及非法采砂、非法倾倒废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2025年5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井陉法院秉持“生态优先、预防为主、损害担责”的理念,联合井陉县大自然学校建成了集“普法、警示、教育、科普”为一体的太行山绵蔓河黑鹳司法保护基地。基地建成以后,已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
区域协作:六家中院联席会议共护滹沱安澜
为推动滹沱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和综合治理,2025年8月8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河北雄安新区、衡水市、沧州市,山西省忻州市、阳泉市五家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召开滹沱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第一次联席会议。
会议就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中非法采矿罪中被告人违法所得认定和处理、合法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砂石擅自处理的认定、加大对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经济制裁力度、非法采矿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关系等疑难复杂问题进行充分研讨,并在裁判理念、裁判标准、裁判尺度上达成共识,形成《关于滹沱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第一次联席会观点集萃》。
案例引领:彰显最严法治观与恢复性司法理念
在环境资源审判中,石家庄法院坚持 “最严法治观” ,充分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和规则引领作用,将恢复性司法贯穿环境资源审判始终。
李某雷等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李某雷等人将十余家公司产生的硫膏、硫代等危险废物运至石家庄市井陉县内倾倒,严重污染环境,情节严重,李某雷等人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六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至2万元不等;责令各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626359.6元。涉案十家公司按照其各自所涉及的危废数量已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用13230.46万元,受损生态环境得以修复。
王某强等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王某强等将来源于天津、浙江、陕西、山东、江苏“四省一市”的危险废物800余吨,非法倾倒于石家庄市赞皇县域内,是一起跨行政区域的严重污染环境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作案时间及地域跨度大,且涉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达3500余万元。审理期间,石家庄法院既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依法追究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又注重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及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认定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一个个案例成为生动的法治教材,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深入人心。石家庄法院通过典型案例培育、发布,不仅统一了裁判尺度,也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参考,更为社会公众提供了行为指引。
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显成效
2024年8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全市矿产资源案件审判实践中所反映出来的普遍性问题,提出了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的司法建议,对实现矿产资源领域案件源头治理具有较好的实践价值和指导意义。该司法建议得到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石家庄市水利局的积极回应,两单位结合司法建议提出的问题,召开座谈会,出台相关文件,充分运用信息化发展成果等。经过前端治理、源头预防,2025年全市法院受理非法采矿一审刑事案件51件,同比下降32.89%,新增非法采矿犯罪案件总体呈明显下降趋势,非法采矿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
法治宣传:增强群众环境司法认同感
法治宣传是环境司法的重要一环。石家庄法院高度重视环保法治宣传工作,让环保理念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实行巡回审判,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2024年5月31日上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到案发地晋州市营里村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伐林木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营里镇各村治保主任和部分村民百余人旁听庭审,省、市森林公安干警20余人受邀一同旁听。巡回审判结束后,审判人员化身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员”,把巡回审判现场变为普法课堂,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及理念入手,重点围绕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入罪标准,给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课,劝导大家从自身做起,爱护生态环境。
以案释法,讲好环境资源审判故事。石家庄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展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认同感。为持续保持打击非法采矿违法犯罪高压态势,2024年4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5起非法采矿典型案例,其中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罚,并处罚金,对2名被告人适用禁止令。

跨界合作,扩大宣传覆盖面。2025年3月12日植树节当天,石家庄法院联合多家政法单位开展跨区域、跨部门环境资源保护系列活动,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美丽家园。
展望未来:谱写环境资源审判新篇章
“站在集中管辖改革两周年的新起点上,石家庄法院将以持续擦亮‘太行绿盾 法护滹沱’石家庄环境资源审判品牌为目标,以‘审判+修复+教育’三位一体为工作方法,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完善集中管辖机制,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讲好环境资源审判故事,打造多个生态环境修复教育基地,开展古村落保护,努力使石家庄环境资源审判在全省法院走在前、做示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静对环境资源审判作出长远规划。
编辑: 贾聪 责任编辑:尚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