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闻网 时间:2025-04-03 06:51:36 来源:中国环境APP
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悉,《条例》是全国首个专门规范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的地方性法规,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48条,按照“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的思路分别设章。
自2014年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通水以来,河北省累计受水221亿立方米,直接惠及5400万人。《条例》的出台,对于加强配套工程保护、供水管理和水质保障,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等,具有重要意义。
水质是保证群众用水安全的关键。对此,《条例》按照“日常监测—防治污染—污染处置”的思路,着力解决影响水质的风险因素,建立水质监测制度,明确水质应当稳定达到或者优于三类水质标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明渠段水质监督,配套工程运行机构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受水区市县政府组织开展保护范围内的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严格控制污染源,强化水污染应急处置,根据配套工程水质风险主要集中于明渠段的实际,加强截污导流工程建设、管理和维护,合理设置垃圾收集设施,防治面源污染,垃圾和其他污染源进入渠道。
此外,为避免穿越、跨越、邻接配套工程的桥梁、公路、石油天然气管道等工程设施,可能造成的影响,《条例》还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置警示标志, 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水质安全风险,切实保障群众用好水、放心水。
编辑: 贾聪 责任编辑:尚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