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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1日 17:21:01 星期二

河北出台排污权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解决企业短期排污总量增加需求

石家庄新闻网 时间:2026-01-04 07:00:42 来源:中国环境APP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北省排污权租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不断健全排污权资源市场化配置体系,丰富市场化交易方式,规范排污权租赁活动,持续激发企业自主减排内生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共五章,26条,自2026年1月1日施行。

《办法》明确提出,排污权租赁是指现有排污单位将有偿取得的在有效期内的富余、闲置的排污权,临时出租给其他排污单位使用、收益,并收取租金的活动。租赁主体为出租方和承租方。租赁污染物种类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租赁范围应当在同一设区的市(含雄安新区、定州和辛集市)进行。赁期限以月为单位,最长为12 个月。

《办法》的出台具有三方面积极意义。一是推动解决企业短期需求,对因生产波动需短期增加排放总量指标的部分排污单位,提供了排污权短期租赁的路径,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求;二是创新丰富排污权交易模式,对污染减排形成富余排污权,短时间又没有入市交易计划的部分排污单位,增加了一种获取减排收益的交易模式;三是完善市场化配置体系,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排污权资源市场化配置体系,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编辑: 贾聪     责任编辑:尚燕华